2021-12-10
太仓阳鸿荣获“2018-2020年度苏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经过前期申报、资料提交和各项评定审核等环节,近日,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苏工委〔2021〕8号文件发布,太仓阳鸿荣获“2018-2020年度苏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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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太仓阳鸿已连续获得“2014-2016年度、2017-2019年度太仓市文明单位称号”,此次荣获“2018-2020年度苏州市文明单位”称号,既是太仓阳鸿各部门协同一致、广大职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太仓阳鸿企业文化建设的认可和支持。

接下来,太仓阳鸿将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精神文明建设带动企业全面快速发展,为苏州作出更大的贡献。(文/刘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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